1.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各项科技方针政策,拟定学校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制定相关政策、管理制度和评价等文件;
2.负责各类科研项目管理。组织各级各类纵向、横向和对外合作科研项目的培育、构建、申报,实施、结题和经费使用等管理工作;
3.负责科研平台基地管理。包括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基地、研究中心等平台基地的规划、申报、建设、运行和考核评价管理工作;
4.负责科研成果管理与转化。组织各类科研成果培育、评价、审查,包括知识产权的申请、资助、管理等;组织培育、申报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励;组织各类科研成果转让、转移转化和产业化推广应用;
5.负责学校科研对外合作和交流、技术保密、科研成果统计、归档和报送等工作,以及各类科研活动的策划、组织和管理等工作;
6.负责有色金属矿产勘查与资源高效利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科学技术协会和社科联秘书处的日常管理工作;
8.负责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